責任免除:
一、因下列情形之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的,我們不承 擔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的責任:
(一)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、故意傷害;
(二)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;
(三)被保險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復效之日起 2 年內自殺,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;
(四)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;
(五)被保險人酒后駕駛、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 駛證的機動車;
(六)戰爭、軍事沖突、暴亂或武裝叛亂;
(七)核爆炸、核輻射或核污染。
二、發生上述第(一)種情形導致被保險人全殘的,本合同終止,您已交足 2 年 以上保險費的,我們向被保險人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。
三、發生上述第(一)種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,本合同終止,您已交足 2 年 以上保險費的,我們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。
四、發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的,本合同終止,我們向您退還 本合同的現金價值。 第 4 頁,共 10 頁 五、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殘的,我們不承擔投保人意外 身故豁免保險費或投保人意外全殘豁免保險費的責任:
(一)被保險人對投保人的故意殺害、故意傷害;
(二)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;
(三)投保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復效之日起 2 年內自殺,但投保人自殺時為無民 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;
(四)投保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;
(五)投保人酒后駕駛、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 車;
(六)投保人從事任何潛水、滑水、跳傘、動力傘、滑翔翼、蹦極跳、 搭乘或駕駛有固定航線的付費民用商業航空班機以外的飛行器具、攀巖、探險、武術比賽、摔跤比賽、特技表演、賽馬、賽 車等高風險運動;
(七)戰爭、軍事沖突、暴亂或武裝叛亂;
(八)核爆炸、核輻射或核污染。